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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凉山矿业硫酸厂砷渣酸泥、综合危险废物、石膏渣暂存库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凉山矿业硫酸厂砷渣酸泥、综合危险废物、石膏渣暂存库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会理市黎溪镇黎州村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崔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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