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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源市圣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废焚烧项目
2、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
3、建设内容:公司拟利用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系统,在处理工艺和主要设备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类别。处置类别包括HW17、HW49和HW50等部分代码,扩大自身业务范围的同时,有助于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危险废物规范处置。企业保持废液及固废焚烧生产线处置规模12000t/a不变,拟延长废活性炭再生利用生产线的运行时间,由原生产234天增加至300天,废活性炭再生利用生产线规模由原2000t/a增至2565t/a。
二、公众参与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民众、有关单位等。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KWFBPwgyrFgc7MO14XUbw
提取码:1sh9
公众将意见填写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信件等方式进行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可电话咨询。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源市圣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工
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启新寰科(吉林)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单位地址:长春市北湖
电话及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81489509@qq.com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