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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XCG-HN-2510020 二、项目名称:开福分局采购“金之盾”涉案资金调取分析系统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 北京金之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B座二层206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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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之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开福分局采购“金之盾”涉案资金调取分析系统服务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桂花(主任评委)、孙谦、熊熊(业主评委)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 1 |
北京金之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代理协议的约定,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公司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大写金额:叁仟捌佰壹拾陆元整(小写金额:¥3816.00元)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刘家冲1号
联系人:黎警官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刘家冲1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灵敏、陈乾、任媛、张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