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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上半年成都双流机场B2层广告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成都双流机场B2层广告采购项目;本项目费用预算54万元,履约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
一、采购内容
为做好“开门红”宣传布局,并与前序投放有效衔接,拓展成都地区业务,拟于2026年上半年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出发&到达B2层投放包柱及固定灯箱大牌广告,投放期限6个月。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是强化品牌记忆。该点位位于高铁、地铁进出航站楼的混流区,人流量较为集中,触达客群数量庞大。我行前期在此处投放品牌广告,视觉效果大气,继续投放有助于强化机场客群品牌记忆。二是精准覆盖客群。根据零售业务宣传规划,“开门红”期间,我行拟持续面向成都客群推广“文旅卡”产品,与机场出行客群重合度较高。三是打造“品牌走廊”。该点位由覆盖整层的12根4面柱及2块固定灯箱大牌组成,形成夹道的“品牌走廊”,可以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是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成都双流机场B2层广告采购项目,为做好“开门红”宣传布局,并与前序投放有效衔接,拓展成都地区业务,拟于2026年上半年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出发&到达B2层投放包柱及固定灯箱大牌广告,投放期限6个月。需要成都天承广告有限公司进行服务,其理由如下:
该广告资源由成都国际机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授权成都天承广告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故本次拟与成都天承广告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商务谈判,按照我行相关采购流程实施,实现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乐国资预〔2024〕7号)第二十六条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协商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第(四)项“作为项目承接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只能向单一供应商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取价格协商的评审方法。
为确保2026年上半年成都双流机场B2层广告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采购人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成都天承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8栋1单元11楼1101号。
五、公示期限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月28日),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
采购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439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裕华质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赖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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