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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锦尚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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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锦尚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锦尚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凤凰北路8号之四铺、五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锦尚宠物诊所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锦尚宠物诊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8号之四铺、五铺,占地面积124.2平方米,建筑面积210平方米,租赁商铺主要从事宠物美容、洗浴、门诊等服务,年诊疗宠物量3650只、动物年美容量3650例,设有40个宠物笼。门诊主要提供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不含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锦尚宠物诊所增加建设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本项目建设后就诊量和美容量不变,即门诊年诊疗宠物3650例,动物年美容量3650例,设有40个宠物笼。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医疗废水经过自建2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宠物洗浴废水经格栅处理后,与地面清洗废水、宠物笼及排泄盒清洗废水、高压灭菌锅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一并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各工作间整体换气、紫外线消毒,排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密闭设计,污水处理设施、固废/危废暂存间等定期喷洒除臭剂,产生的臭气以及酒精消毒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不使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设备放置于专用位置并做好室内隔声,加强对宠物的管理,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减少设备噪声及动物叫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废紫外线灯管、医疗废物(含动物尸体和器官组织、化验废液)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原辅材料包装废物交回收单位处理。动物排泄物(含垫片)喷洒消毒剂后,与生活垃圾、美容废物、废猫砂、废活性炭一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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