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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州天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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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天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天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番禺区钟村街钟一村新六亩路3号(自编301) |
建设单位 |
广州天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实验室有机废气采用通风橱及万向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过程无机废气采用通风橱及万向罩收集,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称量、研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2个、二、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实验室综合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达标后,连同浓水接入市政污水管道送钟村净水厂进一步处理,项目设置废水排放口2个。三、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中办公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过滤膜由供应厂家回收;未沾染物料的废包装材料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耗材及废样品、废UV灯管、废生物安全柜滤网、实验废液、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放置在防腐蚀防漏的容器内,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贴好标识,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理。四、选用低噪声通风柜风机、空调外机,风机及外机设置于阳台并采用有效的减振措施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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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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