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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购买2026-2027年越秀区执法监测、水质监测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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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向社会购买2026-2027年越秀区执法监测、水质监测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二、服务名称
2026-2027年越秀区执法监测、水质监测服务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协助开展越秀区内执法监测,出具监测报告,涉及类型或监测项目包括:医疗污水(包括但不限于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恶臭、烟尘、烟气、饮食业油烟、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声环境质量)和辐射(辐射剂量率)等。
(二)协助开展辖内水环境质量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市控水功能区断面3个,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24项以及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电导率、透明度、叶绿素a、硫酸盐、氯化物、铁、锰、总硬度和浮游藻类共35项指标;万里碧道断面2个,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指标为9+X(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硝酸盐氮、透明度,X为2026年第一次全指标监测中超过水质目标的项目);*开通会员可解锁*,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24项以及硝酸盐氮、透明度,2027年第二季度监测项目为9+X(X为2027年第一次全指标监测中超过水质目标的项目)。
四、结算方式
以实际开展监测工作量进行结算,采用先监测、后按季度支付的方式结算,每季度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
五、项目最高限价及服务期限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拾万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监测服务单位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单位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资质方面要求。服务单位实验室应通过国家或省级的资质认定且相关检测项目应在其资质认定证书范围内。
(四)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当采购人有监测需求时,服务单位在接收任务后,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派员采样并开展监测工作,为确保能在接到指令后1小时内到达监测现场,服务机构需在广州市有实验室。
(五)数据报送方面。服务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可先以电子邮件等快捷形式报送采购人,再按程序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资质认定证书认证项目附表;
4.提供合理的报价单(根据项目要求,报价为服务内容和要求(一)中各执法监测项目类别的监测单价,及服务内容和要求(二)中地表水的监测总价,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
5.书面承诺声明;
6.公平竞争承诺书;
7.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前,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邮寄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务必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yxqsthjfjdd@gz.gov.cn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首层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邮编:510170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曾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报名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快递方式以寄出日期计)。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名的服务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书面承诺声明.docx
2.公平竞争承诺书.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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