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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东翔晟箱配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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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翔晟箱配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翔晟箱配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秀全街溪秀大街2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翔晟箱配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翔晟箱配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溪秀大街2号,总占地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7786.09平方米,主要从事建设单位从事拉杆和轮组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拉杆250万套和轮组250万套。 |
环评机构 |
天玑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冷却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新华污水厂处理。二、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注塑、脱模工序废气收集后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投料混料、破碎工序、装配过程的玻纤棒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达标排放。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达标排放。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注塑不合格品及塑料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模具统一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理;成品不合格品、玻纤棒颗粒、包装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废润滑油及其废润滑油桶、废脱模剂及其废脱模剂瓶、废机油及其废机油桶、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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