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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百顺汽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年产汽车空调压缩机40000台、线圈10500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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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百顺汽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年产汽车空调压缩机40000台、线圈10500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百顺汽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年产汽车空调压缩机40000台、线圈105000个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江坳村第一栋三层厂房 |
建设单位 |
广州百顺汽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百顺汽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年产汽车空调压缩机40000台、线圈105000个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3-44*开通会员可解锁*-815472)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江坳村第一栋三层厂房,主要从事汽车空调压缩机和线圈(汽车空调压缩机用)的生产,预计年产汽车空调压缩机40000台、线圈105000个。项目占地面积1070平方米,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劳动定员35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生产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朗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心城区净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二)营运期项目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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