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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顺通塑料箱包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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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顺通塑料箱包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顺通塑料箱包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西街23号园区自编29号101房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顺通塑料箱包加工厂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顺通塑料箱包加工厂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西街23号园区自编29号101房,建筑面积962.8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制造及销售,预计年产改性塑料粒250吨,塑料箱包配件100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与间接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花山净水厂处理。二、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加热挤出废气通过整室密闭负压收集,注塑废气通过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加热挤出废气和注塑废气收集后送至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达标排放。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模具、废水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废水处理设施废石英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相应经营范围或处理资质的公司回收或处理;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水、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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