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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市泰伦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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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泰伦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25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泰伦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汽车城内东风大道安泰路11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泰伦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泰伦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内东风大道安泰路11号厂房,1栋单层A车间、1栋单层B车间、1栋2层E车间作为生产经营场所,项目占地面积为135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329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护腰坐垫、PET吹瓶、PE吹瓶、PP吹瓶、汽车头枕支架、1.5CC泵头、0.8CC泵头、泡沫泵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护腰坐垫50万个、PET吹瓶25万个、PE吹瓶25万个、PP吹瓶110万个、汽车头枕支架6万套、1.5CC泵头1300万个、0.8CC泵头300万个、泡沫泵1200万个。 |
环评机构 |
天玑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A车间注塑工序NMHC、臭气浓度经收集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B车间注塑、吹瓶工序NMHC、臭气浓度,丝印工序总VOCs、NMHC、臭气浓度经收集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E车间注塑工序NMHC、臭气浓度经“整式负压”收集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破碎、投料工序颗粒物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未添加任何药剂的间接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水,接驳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隔音、距离衰减。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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