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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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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26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番禺区化龙镇复苏村与石楼镇交界处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化龙镇复苏村和石楼镇交界处,化龙净水厂实际征地面积为78007平方米,用地面积为74162平方米,三期工程不新增用地,主要扩建内容为:在已建的二期工程各构筑物内安装三期相应设备,形成三期工程2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同时新建一座储泥池,扩建4.2吨/日污泥干化能力使全厂绝干污泥干化能力达到9.8吨/日。三期工程投产后,番禺区化龙净水厂全厂污水处理能力由5万吨/日提升至7万吨/日。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二期、三期工程预处理区域、改良A2/O生化池、MBR膜池、污泥储泥池和浓缩池采用密闭方式生产,三期工程产生的臭气依托二期原有收集系统收集,并新增一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至达标,最后通过不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三期工程热源依托原有已安装低氮燃烧的锅炉提供,燃烧废气经原有锅炉废气排放口排放;拆除原有储泥池化学除臭装置,现有工程污泥干化臭气与三期工程污泥干化臭气经新建储泥池配套建设的一个化学除臭装置处理后,处理后废气经由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二、员工生活污水、污泥处理系统废水、除臭装置废水、预处理系统和污泥干化滤布冲洗废水、锅炉排水,均排入净水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三期工程采用“预处理(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膜格栅)+改良A2/O生化池+MBR膜池+紫外消毒及辅助加氯”处理工艺,污水经深度处理后排入紫外消毒渠,经过紫外消毒(辅助次氯酸钠消毒)后由全厂废水总排放口排入珠江广州河段黄埔航道。三、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产噪设备加强的管理维护并相应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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