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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致圆眼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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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致圆眼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致圆眼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秀全街道乐同村茶碑路7号-2 |
建设单位 |
广州致圆眼镜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致圆眼镜有限公司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道乐同村茶碑路7号-2,租用1栋1层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和办公,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4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眼镜框架的生产,年产量为3000万副。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选址位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不添加任何试剂的间接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②项目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破碎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厂界可达标排放;③本项目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排放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④本项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废模具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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