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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州东塑石油钻采专用设备有限公司勘探钻井专用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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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东塑石油钻采专用设备有限公司勘探钻井专用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28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东塑石油钻采专用设备有限公司勘探钻井专用设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番禺区沙湾街大巷涌路155号 |
建设单位 |
广州东塑石油钻采专用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东塑石油钻采专用设备有限公司勘探钻井专用设备生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大巷涌路155号,占地面积12367.08平方米,建筑面积10132.25平方米,该项目从事勘探钻井专用设备生产,年产勘探钻井专用设备70套。 |
环评机构 |
广州泓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调漆、喷漆、晾干和喷枪清洗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和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环形沟干式过滤纤维过滤后,与调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经“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经专用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切割机自带除尘器,角磨机工位设置有移动式布袋除尘器,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按照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二)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架空形式,废水收集、排放管线应采用明管,不得设于地下。产品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打捞出漆渣暂存于危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喷淋塔废水及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气浮+二级生化”预处理后排入市政集污管网,送桥南净水厂集中处理。(三)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六)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按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七)项目建设应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如涉及规划、水务、消防等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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