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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市汉辉模具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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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汉辉模具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汉辉模具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新华街大华村大华路15号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汉辉模具塑胶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汉辉模具塑胶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华村大华路15号,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为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电器外壳、塑料日用品配件的生产,年产塑料电器外壳30吨、塑料日用品配件20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未添加任何药剂的间接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水,接驳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废气:注塑机产污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垂帘围挡,形成包围型集气罩,对注塑工序NMHC、臭气浓度采取“局部负压”收集措施,注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工序、模具机加工工序颗粒物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③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④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收集后交有危险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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