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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迪安汽车部件(广州)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燃油箱15万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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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迪安汽车部件(广州)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燃油箱15万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迪安汽车部件(广州)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燃油箱15万个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花港大道岐山村南一街19号 |
建设单位 |
迪安汽车部件(广州)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迪安汽车部件(广州)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港大道岐山村南一街19号,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总投资2644万元,主要从事塑料燃油箱的生产,本扩建项目预计年产塑料燃油箱15万个。 |
环评机构 |
广州中诚嘉誉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汇同未添加任何药剂、定期更换的间接冷却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直接冷却用水、试漏用水采用“砂罐”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二、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扩建项目注塑机螺杆挤出部位设置半密闭型集气罩;吹塑/撕边工序设置在密闭吹塑房内。注塑、吹塑/撕边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不合格油箱破碎粉尘经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扩建项目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达标排放。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粉尘处理设施收集的粉尘、塑料燃油箱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边角料(脏料)、包装废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废布袋、废水处理设施废石英砂、废水处理设施废活性炭收集后交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支架生产、塑料燃油箱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干净料)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含油废水、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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