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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环穗审〔2025〕154号
广州镭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GZDS环评2025022)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州镭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工业CT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枫塱一路69号1#生产厂房6楼0602-0606房,主要建设内容:在1#生产厂房6楼0602-0606房(租用广州视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基地生产厂房6楼东侧)设置1间装配调试区,并在该区域内生产、销售、使用AIS830B型在线PCBA穿透式3D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130kV,最大管电流0.3mA)和AIS830型在线PCBA穿透式3D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110kV,最大管电流0.3mA),主要用于工业技术产品的无损检测,均属于II类射线装置。
二、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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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固辐处,黄埔分局),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达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