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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市聚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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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聚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聚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花山镇五星村布埯路3号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聚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聚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五星村布埯路3号,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主要从事珍珠棉、气泡膜的生产,年产珍珠棉400吨、气泡膜50吨。 |
环评机构 |
天玑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项目近期未接驳市政污水管网时,间接冷却水、直接冷却水、生活污水定期交由元泰(广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用槽罐车拉运至该公司运营的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远期待项目周边的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间接冷却水一同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经大布迳河排入天马河,直接冷却水定期交由元泰(广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用槽罐车拉运至该公司运营的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二、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发泡挤出、吹膜、造粒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达标排放。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珍珠棉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气泡膜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统一收集经造粒加工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机油及其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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