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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昊丽龙塑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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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昊丽龙塑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昊丽龙塑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赤坭镇和宝路3-1号 |
建设单位 |
广州昊丽龙塑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昊丽龙塑料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和宝路3-1号,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从事各类塑料薄膜的生产,年生产各类塑料薄膜390吨。 |
环评机构 |
广东清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赤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项目吹膜、涂硅油、印刷、印刷烘干、设备擦拭、硅油烘干工序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治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制袋过程产生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达标排放。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达标排放。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次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废机油及废机油罐、废抹布和手套、废原料包装桶、废印版、废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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