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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州市番禺区恒塑塑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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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恒塑塑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恒塑塑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天六工业路5号101房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恒塑塑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番禺区恒塑塑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天六工业路5号101房,占地面积1302平方米,建筑面积1220.6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片材生产,年产塑料片材1000吨。该项目注塑工序只使用PP、PE塑料粒,不使用再生塑料作为原料。 |
环评机构 |
绿匠智慧(广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挤出、压延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局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加强项目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项目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二、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冷却工段采用间接冷却方式,车间降温湿帘墙用水不与生产材料及产品进行接触;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冷却废水、车间降温湿帘墙用水排入市政管网送前锋净水厂处理。三、隔音、减振,合理摆放设备位置。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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