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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源高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合金压铸件14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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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源高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合金压铸件14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源高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合金压铸件14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宁西街工业一路1号 |
建设单位 |
广州源高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源高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合金压铸件1400吨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工业一路1号,主要从事锌合金压铸件和铝合金压铸件的生产加工,采用模具设计、模具制作、备料、熔化、压铸、去料头、机加工、研磨、清洗、烘干、喷砂、外发电镀、全检、入库、再加工(点胶/焊接)等工序,粉末防水浆料生产采用配比、称量、投料、搅拌、包装或罐装等生产工序,年产合金压铸件1400吨(其中锌合金压铸件1000吨、铝合金压铸件4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誉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金属熔炼(化)的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他熔炼(化)炉;保温炉”对应的排放限值要求;TVOC、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金属熔炼(化)的燃气炉”对应的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熔化炉-金属熔化炉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金属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自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新扩改建)要求。(二)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回用于生产工艺的生产废水污染物浓度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三)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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