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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禾亿硅橡胶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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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禾亿硅橡胶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禾亿硅橡胶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广州市增城区荔新路十二路14号3栋104及14号厂(自编号A4-1,A4-2)4楼401 |
建设单位 |
广州禾亿硅橡胶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禾亿硅橡胶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十二路14号3栋104、4栋401,主要从事医用硅胶制品、医用橡胶制品、硅胶的生产,预计年产医用硅胶制品68吨、医用橡胶制品8.8吨、硅胶8吨。项目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为3450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一班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运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柠檬酸中和处理)、纯水制备浓水、间接冷却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道排至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二)运营期注射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开炼、硫化成型、二次硫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新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三)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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