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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大彩光电智能化人机界面TFT-LCD触摸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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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彩光电智能化人机界面TFT-LCD触摸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大彩光电智能化人机界面TFT-LCD触摸屏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宁西街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耀北路东侧 |
建设单位 |
广州大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选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耀北路东侧,从事串口屏及液晶模组的加工生产,采用编程、PCB印刷、机器贴装、回流焊接、过孔焊接、AOI检验、目视检查、QC抽检、维修、涂覆固化、人工点焊及擦拭、人工组装、检验、包装、入库、玻璃切割、玻璃清洗、贴偏光片、脱泡、ACF贴附、IC烧录、IC绑定、FPC排线绑定、功能测试、点胶、组装背光、功能测试、背光喷码贴撕手、包装、QC抽检等生产工序,年产串口屏6000千台、液晶模组5000千台。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增投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生产废水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经市政污水管道排至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二)项目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TVOC、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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