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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丰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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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丰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29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丰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新华街松庄路14号 |
建设单位 |
广州丰和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丰和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庄路14号,占地面积4760平方米,建筑面积9098平方米,主要从事美发工具的制造,年产洗头盆6.2万个、风座2.8万个、塑料工具车2.6万个、不锈钢工具车500台、染碗8.3万个、染架3.6万个、染发架2.6万个。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壹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水:本项目外排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标后与未添加药剂的间接冷却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挤出直接冷却水定期更换后交由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②废气: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四周活动挡板围挡收集,挤出废气、挤出件直接冷却(油冷)废气、模具电火花加工废气经四周垂帘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汇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抛光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破碎、切割、热弯、钻孔、产品焊接、模具机加工及电焊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③噪声:项目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生产噪声排放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集中收集后交有相关处理能力单位转运处置;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沉渣、切割沉降粉尘收集后相关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空桶、废抹布及手套、废火花油、废导热油、挤出直接冷却水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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