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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7时40分许,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十字街店)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永定区人民政府成立了永定区永定街道"9·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彭某远、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卢某奇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办主任张某勋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永定办事处等单位派员参与调查,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过程及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性质认定
经事故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永定区永定街道"9·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xxxxxx;法定代表人:李某平;住所: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回龙居委会回龙路101四楼西头;注册资本:捌佰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药品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药品批发。
三、事故发生经过、救援过程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开通会员可解锁*19:53许,赵某给採芝堂公司人民医院店送完一车货后,于19:57许返回採芝堂公司,准备给採芝堂公司人民医院店再送一车货,赵某进入公司后,再未外出。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7时40分左右,採芝堂公司仓管主管葛某秀上班经过一楼楼梯口时,发现位于该处的货物升降平台(货梯)井道大门敞开,立即查看情况,发现升降平台井道底部躺着一个人,马上呼喊,店长汤某庸闻讯赶到现场,经查看确认是公司运输员赵某,随后,汤某庸打电话向副总经理宋某志报告。
宋某志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同时将事故现场情况向公司总经理(日常管理负责人)彭某平报告,彭某平接报后立即从家里赶往事故现场。
(二)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许,"120"急救人员赶到事故现场,急救医生通过现场检查、检测确认赵某已无生命体征。随后,公安部门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并出具了调查意见告知书,张定公调告字〔2025〕第09001号。
事故发生后,永定办事处、永定派出所、"120"急救、"119"救援、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应急响应迅速,响应程序正确,现场处置适当,确保事故得到依法处理。
(三)善后处理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死者家属和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彭某平在永定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就善后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开通会员可解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死者赵某进行工亡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赵某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8.3万元)、丧葬补助金(4.6万元)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父母、儿子家属等3人每人每月1384.92元)。在上述法定工伤赔偿基础上,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另行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10万元,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平稳,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四、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经现场勘查,事故现场位于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十字街店)三楼仓库至货物升降平台井道底部,该升降平台为液压式,井道共四层;各楼层出入升降平台口未安装联锁装置和未设置警示标志,只有简易的两扇木门;事故发生时升降平台停靠在井道四楼,三楼仓库出入升降平台的两扇木门敞开,无防护措施,通道内摆放有一推车货物,夜间照明光线不良。
图1."9·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图片
五、事故发生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员未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无法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店内监控设备不具备储存功能,且未及时发现和修复;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相关监管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张家界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部门,未按照安全生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认真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作为安全生产属地监管部门,虽然将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辖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范围,但2025年以来检查记录只有5月和7月2次,未认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不力,工作存在形式主义。
六、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分析及分类情况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未进行自身风险辨识,违规作业,忽视安全。夜间作业照明光线不良,升降平台在上下货物进出口未设置安全联锁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2.间接原因: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事故分类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对事故的分类,本次事故类别为高处坠落事故。
七、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无法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店内监控设备不具备储存功能未及时发现和修复;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赵某,男,土家族,群众,永定区西溪坪办事处胡家河村人,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搬运作业前未熟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未进行自身风险辨识,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鉴于其死亡,免于追究。
2.彭某平,女,汉族,群众,湖南省益阳市南县人,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未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未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3.宋某志,男,土家族,群众,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未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未按规定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建议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三)对政府监管部门的处理建议
1.张家界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建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2.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建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永定区永定街道"9﹒24"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区经营零售企业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疏漏、薄弱环节、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等问题。为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一是要吸取事故教训,对所有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货物升降平台等高风险设备,必须由专业机构检测合格方可启用。修复或者加装所有井道口的有效联锁和防护装置。二是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夜间作业、临时作业、单人作业、设备操作等高风险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明确作业前安全交底、作业中巡查监护、作业后清场核查的闭环管理要求。三是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内容必须覆盖岗位风险、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尤其要强调夜间作业的额外风险和注意事项,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风险辨识能力。四是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所有涉及危险作业场所,必须设置清晰的安全警示标志,高风险作业必须有专门人员现场监督,建立员工出入登记和作业结束确认制度,防止人员遗留或失管,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政府各监管部门。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行政指导、约谈、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等方式,向有类似升降平台的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其为法定的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督合力,避免多头管理却无人负责,加强日常安全监察和隐患排查检查,重点检查载货平台井道门联锁装置、门锁钥匙管理、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以及落实执行情况,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用整改,并依法处理,将零售药店的安全管理纳入常态化抽查事项清单,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要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要定期研究部署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指导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要细化对"九小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检查要有针对性,重点检查企业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设施设备使用、夜间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认真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提高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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