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全域智慧交通(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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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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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光明区全域智慧交通(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2025-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全域智慧交通(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国家编码:2505-44*开通会员可解锁*-685502)围绕智慧交通管控、智慧公交等,应用智能网联、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打造车路云新质交通场景。具体如下:

(一)智慧交通建设

包括在30个信号路口新建电子警察、车牌识别卡口、电动自行车抓拍、铁眼、低空摄像头等监控执法设备和雷视车检器、车载终端等智慧信控、网联通讯设施,在9个高点新建高空监控设施等。

(二)智慧公交建设

改造2处大客流公交站点为智慧公交站台,包括加装视频监控、预报站屏、综合信息屏、无线充电模块等。

(三)配套软件、配套IT资源建设

包括全域智慧交通软件、数据基础平台软件、电动车AI分析平台等配套软件及算法,以及密码及网络安全改造、网络安全边界建设、区政务网、区交通网后台资源扩容设备等软硬件设备。

(四)其他专项建设

包括配置智能移动式设备及相关配套系统。

二、检测服务要求

(一)检测服务范围

对项目的智慧交通、智慧公交、配套软件、配套IT资源建设及其他专项建设工程进行检验。

(二)检测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备查验:对项目中外购的信息化设备、基础软件等查验,验证货物完整且到货可用,满足合同建设要求。到货类文档查验;集成功能查验;设备品牌、数量、型号规格查验;软件许可查验;设备运行状态查验;设备连通性查验等。

软件系统检测:对项目中的软件系统进行功能、性能等方面检测,验证其是否满足合同建设要求。包括功能测评、性能测评等。

1、功能检测

按照合同对其功能实现进行检测,确认其是否已正常实现,且能否满足建设合同中约定的建设需求。

2、文档检测

(1)操作、维护文档是否齐全、是否包含产品使用所需的信息;

(2)用户文档描述的信息是否正确,是否没有歧义和错误的表达;

(3)用户文档是否容易理解,是否通过使用适当的术语、图形、详细的解释来表达;

(4)用户文档对主要功能和关键操作是否提供应用实例;

(5)用户文档是否有详细的目录表和索引表。

3、性能检测

按照相关检测标准对项目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测,检测性能指标是否满足建设合同以及已确定的需求文件的要求,以验证所测试的系统的性能效率是否在正常情况下满足建设及使用要求。

4、安全检测

对即将上线的系统或设备开展安全专项测评,进行安全机制、漏洞扫描、渗透测试,验证是否存在中、高危漏洞及安全风险。

5、源代码安全审查

(1)根据被测系统的特点,使用正版的源代码扫描工具对系统的源代码进行安全审计,出具源代码安全审查报告,针对报告的问题和采购人沟通协助修复,直到所有中高危问题完全修复后出具最终的安全审查报告。

(2)测评单位需具备源代码安全管理能力、采购人提供的源代码,测评单位需要专人专用电脑保存仅用作安全扫描使用,需要管控违规上网行为、禁止源代码文件分发/U盘拷贝/文件打印等行为,在采购人未授权的情况下,禁止获取、复制、传播,实现源代码防泄密,源代码扫描完成后应立即销毁采购人提供的源代码,禁止留存归档等行为,测评单位对源代码管理造成的泄密行为负法律责任。

测评成果依据检测阶段出具阶段性检测说明及最终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作为合同验收的材料之一。在上述中未提及的第三方监测、检测活动,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最新行业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最终应符合光明区全域智慧交通(一期)项目验收的所有要求。

(三)保密要求

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传泄,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四)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标准)

1、《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25000.51-2016)

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16)

3、《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LAN)系统验收测试方法》(GB/T21671-2018)

4、《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 15532-2008)

5、《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GB/T 20984-2022)

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7、《深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检测与验收管理办法》(深政数[2022]136号)

8、《光明区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三、人员要求

1、需委派第三方测评工程师驻光明区现场开展光明区全域智慧交通(一期)项目第三方测评工作。

2、第三方测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网络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评测相关资格证书,有较好的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拟安排的第三方测评工程师团队须不少于6人,具有网络、评测等相关资格证书。

3、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拟派驻总第三方测评工程师和驻场第三方测评工程师,如需更换,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获得采购人同意。

四、成果要求

服务完成后,需提交项目设备查验报告、系统检测报告、安全专项检测报告以及源代码安全审查报告等各项检测报告。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28.97万元,结算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和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编制的2019版《信息系统工程造价指导》等相关文件的取费依据和标准,以结算审核后的工程建设费为计算额,最终价格以财政投资评审结算结果为准。若结算费用高于投标报价,则以投标报价作为最终费用;若结算费用低于投标报价,则以结算费用作为最终费用。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光明区全域智慧交通(一期)项目完成财政投资评审。

(三)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1.中标人应按项目阶段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的损失,中标人应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具体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约定详见合同;

2.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交付成果低劣,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应继续完善交付工作,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八)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下列资质之一(提供证书和证书附件/附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获得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覆盖所检内容领域的检验机构或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2、获得有效的发证机关为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覆盖所检内容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所提供的CNAS或CMA证书(附表清单)检测认可范围领域应至少包括计算机软件、综合布线光纤、计算机网络系统。

七、评审定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为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次评标的中标供应商。当综合得分相同时,有效投标报价较低者为中标供应商。当综合得分、有效投标报价均相同时,技术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供应商。当综合得分、有效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时,由采购小组抽签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柒佰元(¥289,700.00)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2.投标材料(不少于3份)须密封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450办公室;

接收联系人:陈女士:88210045

注:接收联系人仅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如需咨询其他投标事宜,请联系彭工/成工88212020。

3.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采用邮寄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彭工/成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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