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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田区生物医药企业全球化出海发展策略专项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依托本年度深圳承办系列重大国际经贸科创活动战略契机及国际化合作窗口期,借力全球高端产业交流平台拓宽海外布局通道。通过系统梳理福田生物医药企业出海现有支撑条件、跨境发展堵点、海外竞争短板及深港协同出海独特竞争优势,围绕企业海外研发、国际临床、境外注册、海外市场拓展、跨境融资等领域,提出务实可行的长效国际合作机制与出海实施路径,形成福田生物医药企业全球化出海专项发展策略建议。相关研究成果需提交甲方完成最终确认,并按要求执行其他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工作事项。
三、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时间为90天。
(二)服务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方案约定地点。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者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者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者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报价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8.响应人应当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四)付款方式:以签署协议为准。
(五)验收:采购人在项目服务期到期后,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逐项验收。项目验收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验收报告将作为服务费尾款支付的重要依据。
(六)违约责任:以签署协议为准。
四、响应材料
1.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含报价清单等);
3.企业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同类型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请于6月29日18:00前将相关响应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电子邮件)一并递交或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欢迎广大公司踊跃参与。
2.服务商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如遇特殊情况活动延期,具体时间以需求方通知为准。
4.未尽事宜,请与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联系。
联系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5楼2506,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liutianjian@szft.gov.cn。
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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