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2026年度金融顾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内容:
第三方机构需协助我局围绕国资资金、资本运作等工作,提供专业服务支撑,包括为国资监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与风险研判,统筹指导区属国企多元化融资及政策性金融工具申报,梳理金融政策动态,对接金融资源,配合专项检查等,助力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主要包括:
(一)为国资监管决策提供支持。围绕区属国企债务与融资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与风险研判,协助完善监测机制,配合强化风险预警和政策响应。
(二)统筹指导区属国企开展融资工作。统筹区属国企申报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项政策性金融工具;指导区属国企开展多元化融资,支持资本运作规范化。
(三)支撑政策传导落实。根据要求,梳理国家及省市金融、国资政策动态,提炼要点、研判影响、提出建议,为内部协同与决策提供参考。
(四)对接金融机构。对接金融资源,联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畅通沟通机制。
(五)完成专项任务。按要求协助配合参与区属国企资本管理、运作等专项监督管理工作。
(六)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组成员至少为2人,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需持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
二、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30万元(全包服务价)。
三、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六)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如发现资格审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的资质条件;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是否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是否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形。
(七)供应商报价文件中需包含服务内容、价格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原因,如发现有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五、投标时间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中需包含:
1.投标函、报价清单、项目组成人员名单、评审一览表(每页盖章);
2.执业证书或营业执照(每页盖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代表人证明(每页盖章);
4.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每页盖章);
5.评审证明材料(加盖骑缝章);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文件要求及送达方式:
各投标人须于2026年4月10日18:00前,分别按以下两种方式一次性完整提交投标资料:
1.纸质件:一式五份,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电子件:提供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拷贝),放置于密封纸质文件中一并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供应商简称+项目名称+投标金额+联系人+电话)
寄送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5号宝安区国资局一楼值班室。
联系人:钟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人必须同时将投标文件纸质件和电子件在截标日前送至指定地点,未按时将纸质件与电子版送达的将做无效标处理。
六、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首期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根据服务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所有合同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若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则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
附件:1.2026年度金融顾问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2.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