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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马田街道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马田街道未纳管道路交通设施整治完善工程(设计勘察一体化)单位的公告
1. 项目名称:马田街道未纳管道路交通设施整治完善工程(设计勘察一体化)
2. 项目概况:马田街道未纳管道路交通设施整治完善工程主要对南庄街中心公园北侧道路、新围路、公明滨河东路、优材北路、将富路、时间廊路、科杰二路、科达三路、科达二路等9条未纳管道路开展整治完善,总投资为580.33万元。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1)现状勘察、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地下管线测量、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地下管线探测(如有)、地形图测绘、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勘察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勘察单位完成的工作;2)项目建议书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获得专家评审通过和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批准;3)施工图设计编制以及配合预算编制,需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或审批);4)协助并配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如有),对所提供的基础技术文件负责,并依据相关意见落实环评技术措施;5)协助开展工程及设备招标工作,编写功能性招标技术文件,提供后续招标所需的工程说明、相应的招标图纸等;6)施工现场配合、设计变更、工程竣工验收等配合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7)根据甲方要求协助其他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办理与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项目审查、审批、审计和备案等工作;8)负责涉及到需要由施工单位或者设备采购单位等二次深化设计的,中标人负责深化设计成果设计审核,并按规定对图纸签字盖章确认;10)承办各阶段设计成果评审会以及根据甲方要求举办重要的分部或重要节点的方案论证会,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11)竣工图编制。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投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4.投标公告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5.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
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22.279922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净下浮0%(自主下浮)。
7.结算方式:
(1)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通过概算评审,提交成果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40%。
(2)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审图,提交成果经甲方确认且概算批复下达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60%。
(3)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80%。
(4)待项目决算审核结束后,根据相关审核机构的决算审核价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剩余服务酬金。(若出现超付现象,乙方必须退还超付款项)
(5)经乙方向甲方提交上述款项的等额有效发票后甲方支付款项。
(6)结算时以发改部门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为基数按计费标准重新核算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格以相关审核机构审定金额为准。(如有财政评审阶段,最终费用优先以财政评审后的审定金额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道路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行业)资格及中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2)勘察负责人资格:中级工程师(岩土)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10.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是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资格)。 ②联合体投标的,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③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报名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所有资料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留一份副本投标文件无需装订)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近3年相关业绩(不超过5项,超过5项只统计前5项。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或服务合同)及荣誉情况、履约评价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园路马田街道办事处371办公室。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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