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智谷重点产业片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涉铁安全影响评价采购公告(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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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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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湖智谷重点产业片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涉铁安全影响评价采购公告(重新公告)
1 项目名称: 明湖智谷重点产业片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607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2567万元)。项目位于凤凰街道东明大道与松白路交叉口东南侧,用地面积3658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按44950平方米控制。其中,绿廊中路北侧用地面积55270.1平方米,建筑面积36450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文体场馆、公园管理及服务设施;绿廊中路南侧用地面积310594.6平方米,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公园管理及服务设施。
3 采购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 发包工作内容: 1.安全影响评价资料收集 2.现场调查 3.专家评审 4.审批报建 5.技术分析 6.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其中需分别提供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共三个阶段的安全影响评价报告(三份)并取得各阶段的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同意意见。
5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
6 报价方式: 浮动报价 控制价495800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0%,即396640元
7 定标方法: 票决法
8 结算方式: 根据《广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南(第二轮征求意见稿)》计取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结算;最高限价不超过49.58万元。最终以相关审核机构的审定结果为准。
9 工程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
10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 (一)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信(城市轨道交通专业、铁路专业); (二)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三)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须含轨道交通专业)资质; (四)具有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资质; (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公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近3年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不超过5项)(格式自拟,须体现合同名称、金额和签订时间)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应体现合同封面、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概况、服务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甲乙双方签章等内容); 3)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可以参考为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投入服务配套的设施情况、拟派本项目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等); 4)报价书(请下载附件,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公章)。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gwsqqb@szgm.gov.cn政务邮箱,电子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12 采购单位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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