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厦社区石厦西村沿新洲路段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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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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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石厦社区石厦西村沿新洲路段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征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_获取征集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TZXDL-2025-00546

2、项目名称:石厦社区石厦西村沿新洲路段综合改造工程项目

3、预算金额:481,154.46元

4、采购方式:公开征集(综合评分法)

5、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征集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7、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9、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0、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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