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区商务局2024-2025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为做好档案规范化整理工作,现开展区商务局2024-2025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接受有意向的服务机构报名。
一、项目名称
区商务局2024-2025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不超过24万元。
三、评审方法
本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者即为中标单位,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四、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1.2024-2025年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等各类档案规范整理,包括文件收集整理、分类排序、查漏补缺、装订装盒、排列上架、编制案卷目录等,打印永久、30年电子档案归档。
2.2024-2025年档案数字化服务,包括档案扫描、影像处理、数据质检、数据备份、数据挂接等,提供全部档案的清单目录电子版等。
2.2024-2025年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等档案编研资料编写。
3.提供档案整理所需用品用具,包括扫描仪、装订机、档案盒、牛皮纸、打印机、纸张、墨盒等。
(二)服务项目
| 序号 |
服务类型 |
预估 数量 |
单位 |
||
| 服务事项 |
详细描述 |
||||
| 1 |
电子 公文 归档 |
智慧办公系统 文件电子归档 |
根据分类方案逐份鉴定,将智慧办公系统需要归档的文件推送至智慧档案系统,并完善著录信息,件内排序、生成档号章等。 |
15000 |
件 |
| 电子归档 文件打印 |
将10年电子档案进行电子归档;将30年、永久电子档案归档打印,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
7000 |
件 |
||
| 2 |
规范 整理 |
纸质文书档案 规范整理 |
鉴定、分类、排序、编页、编号、盖章、著录、装订、装盒等 |
1500 |
件 |
| 合同档案 |
|||||
| 会计档案 |
|||||
| 业务档案 |
电子材料彩色打印,鉴定、分类、排序、编页、编号、盖章、著录、装订、装盒等 |
2500 |
卷 |
||
| 照片档案 |
推送至智慧档案系统,分类、排列、编号等。 |
80 |
件 |
||
| 实物档案 |
分类、排序、编号、贴标签、上架等。 |
1 |
批 |
||
| 3 |
数字化 |
文书档案 |
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命名、数据备份、数据挂接等 |
40000 |
页 |
| 合同档案 |
|||||
| 业务档案 |
|||||
| 实物档案 |
拍照、图像命名、数据备份、数据挂接等 |
1 |
批 |
||
| 4 |
档案整理用品用具 |
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打码器等使用;硒鼓、A4纸、A3纸、封皮、印油、订书针、取钉器、胶水、标准无酸纸档案盒等 |
1 |
批 |
|
| 5 |
档案编研资料编写 |
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等 |
2 |
年 |
|
| 注:以上为预估数,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
|||||
(三)团队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1名具有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专业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安排至少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驻场,负责纸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电子文件归档服务工作。团队人员均须具备副省级或以上档案部门颁发的综合档案业务培训证书,且具有1年或以上工作经验。提供服务期间,不得随意调换各岗位人员,保持岗位工作人员的稳定性。
(四)技术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13号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区级党政机关单位、区属国企档案整理标准》、《深圳市宝安区智慧档案系统著录规则》(深宝档馆[2021]2号)、《宝安区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接收标准(2021年修订)》、《深圳市宝安区区级党政机关单位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宝安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深宝档馆字〔2025〕1号)、《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档案分类方案》等有关制度文件开展纸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
(五)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档案整理服务完成止,时间最长不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3.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如发现资格审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的资质条件;(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是否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是否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工作项目的经验。
10.从历年为我区同类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中择优选择且无关联关系。
六、投标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和格式
1.政府采购响应声明书(附件2)
2.供应商报价一览表(附件3)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
(2)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单位相关服务经验或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或服务证明、荣誉证书等材料,加盖公章。
4.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附件5);
5.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技术方案(含工作计划及成果清单)、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违约承诺等内容,加盖公章;(可自行编写,格式自定)
6.拟安排项目的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加盖公章(附件6);
7.拟安排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加盖公章(附件7);
8.无关联交易承诺函(附件8);
9.其它响应文件要求的内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可自行编写,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二)文件的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投标人须分别按以下两种方式一次性完整提交投标资料:
1.纸质件:一式七份,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响应文件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2.电子件:提供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拷贝),放置于密封纸质文件中一并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供应商简称+宝安区商务局2024-2025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3.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按以上规定密封和标记后,按以下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人单位。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8:00;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大楼313办公室
联系人:欧小姐,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
响应文件从递交截止日起有效期为90天。
七、废标条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定为废标:
1.供应商不满足本项目应具备的资质、经验。
2.响应文件无供应商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恶意骗取中标或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八、流标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本次采购流标。
1.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2.采购任务取消。
九、附件
1.评分标准
2.政府采购响应声明书
3.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服务承诺函
6.本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7.本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8.无关联交易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