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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评估《泰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各县市区、各功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围绕《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对《规划》开展了终期评估。总结评估情况如下。
一、《规划》实施总体情况
泰安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定位和美丽泰安建设目标,以“生态立市、绿色发展”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规划》确定的22项主要指标全面完成,10大重点任务有效落实,28项重点工程有序落地,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历史性改善,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攀升。
(一)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重点指标全部完成。截至2025年底,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1.2%(未剔除沙尘),细颗粒物(PM2.5)浓度36 μg/m³;城市(县城)黑臭水体和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99%;重点建设用地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减少目标均超额完成。
(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1)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2021年发布《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开通会员可解锁*泰安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实施;*开通会员可解锁*《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省政府批复实施,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
(2)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两高”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完成钢铁行业255万吨炼钢产能、263万吨炼铁产能淘汰任务,关停低效小煤电机组26台、合计容量34万千瓦;严格落实“五个替代”,严禁违规新上“两高”项目;积极推动存量优化升级,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34家、国家级绿色园区2家。
(3)发展新能源,削减煤炭消费。2025年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722.6万千瓦,占电力装机比重达到65.82%,储能装机155.6万千瓦,预计能够完成“十四五”煤炭消费压减任务;2021-2024年城区新增清洁取暖面积1140万平方米,完成供热管网老化更新改造133.76公里。
(4)推动运输结构调整。推进公转水、公转铁,全市高等级航道通航里程达51公里,内河航运“一闸两线三港”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区公共充电站509座,构建主城区0.45公里充电服务圈,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新能源占比达100%;持续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和停放地抽测,累计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车5561辆、淘汰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4510辆。
(5)优化农业投入结构。推广精准施肥、绿色种养循环,2023年底农药用量较2020年下降11.37%,提前完成规划目标;指导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推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肥城土豆、东平湖鲤鱼入选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制定碳达峰行动工作方案。编制印发《泰安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构建市级“1+N”政策体系;印发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细化重点行业减排路径;圆满完成全国碳市场三个交易周期履约任务,有力推动煤电行业转型升级。
(2)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印发《泰安市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碳排放底数,5家企业入选《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名单》;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25家,累计创建各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9家;2024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较2020年分别下降10.46%、12.35%、10.23%,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3)强化碳管理与提升碳汇能力。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项目碳排放影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指标分别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实现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统筹做好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为3个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解决碳排放指标757.43万吨。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十四五”期间全市实现造林绿化面积4.8万亩,森林质量提升14.9万亩,完成廊道绿化688.2公里。
(4)开展低碳示范建设。积极推动重大科技创新和工程示范,鲁中环保产业园“绿岛工程”、泰安北控环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先进低碳项目成效显著,肥城经济开发区盐穴储能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2025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名单。组织开展科技攻关,4个项目获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启动“零碳泰山”建设,打造国内领先的零碳旅游示范景区,近2年累计吸引约150万人次参与实践。
3.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
(1)系统制定大气治理方案。印发《泰安市落实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泰安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泰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十四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方向与重点战役,并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任务逐年落实。
(2)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组织全市6家水泥熟料企业、3家焦化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持续巩固提升;全市31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九大工程”,全面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设施提标改造,600余家企业完成低效治理设施改造。
(3)加强移动源管控。加强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478辆纳入“白名单”管理;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年销汽油量大于3000吨的加油站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率达100%;强化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联合打击黑加油站点59处,油品抽检合格率99.8%;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完成42835台机械监督检查,安装定位装置4506台。
(4)精细管控扬尘等面源污染。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强化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实施建筑工地“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加大对货运车辆脱落扬撒行为的执法力度,将扬尘防治全面接入智慧监管平台。
(5)强化科技支撑。优化污染天气应对体系,落实应急管控和差异化错峰生产措施,提升精准应对能力。联合复旦大学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运用大气超光谱立体遥感、单颗粒质谱来源解析等技术,精准识别挥发性有机物关键控制行业和重点区域;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工作,截至2025年底,全市A、B级及引领性企业36家。
4.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1)系统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监管。开展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溯源与分类整治,建立污染源排污口-水质管理链条,全市890处入河排污口溯源核查完成率达到100%,黄河、大汶河、泗河等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100%。
(2)全面实施“两清零、一提标”。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全市6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长制久清”评估,实现动态清零;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改造市政雨污合流管网267.59公里,泰城主城区及4个县市完成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任务,投资1.88亿元升级改造4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4家化工园区制定“一园一策”方案,推广“环保管家”。
(3)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印发《泰安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实施绿色养殖“五大行动”。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绿色健康养殖模式,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100%;印发《2025年泰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排查工作方案》,统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畜禽养殖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2022年东平县成功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十四五”末全市现有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8家。
(4)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2021年以来在东平滨湖、泰安汶河、肥城康王河等湿地公园修复湿地面积1813亩;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四五”期间累计放流优质苗种1.05亿尾,泰山螭霖鱼野生种群得到恢复;东平湖湖区鱼类恢复至48种,水生植物60余种;以7个湿地公园为主体,建立月巡查与建设管理状况自我评估制度,保障湿地公园健康稳定发展。
(5)严格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隐患排查,维护水源环境安全。利用自动在线及人工监测相结合开展黄前水库水质监测,“十四五”期间,黄前水库水源地自动监测数据超11万个,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全市50处乡镇和“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实施建标立志。加强水质监测数据、视频监控数据等信息共享共用,全面提升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
5.土壤、地下水及固废等管治稳步增强
(1)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及风险管控。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落实耕地分类分级管控措施,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守住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更新发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动289家次单位完成隐患排查“回头看”,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地下水自行监测,有效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2)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开展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完成化工聚集区、工业污染源、工业企业等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全市5个国控点位水质稳定达标。在新泰、宁阳园区开展国家首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探索形成“源识别+量检测+补漏点”及“地表断源+地下控羽”等防控模式,提升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能力。将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日常执法,将重点监管单位及地块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789家次,处罚违规单位4家。
(3)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印发《泰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和《泰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构建三级治理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市3339个行政村基本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24处农村黑臭水体已于2022年底全部实现“动态清零”;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农用薄膜回收专项治理,清理农田近10万亩,回收废旧农膜688.78吨,东平县成功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4)创建“无废城市”。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构建四大“无废+”宣传体系,打造涵盖13类行业的521个“无废细胞”,成功申报省级“无废细胞”40个,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入选工信部“无废企业”典型案例。构建“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不断提高。
(5)规范危废医废处置。完善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建成废铅蓄电池收集站、危险废物综合收集单位、废矿物油收集单位16家,收集能力61万吨/年,持有危险废物许可证31家,处置能力达153.469万吨/年,满足全市危废利用处置需求;补齐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短板,核准处置能力1.056万吨/年,实现医疗废物全部集中安全规范处置。
6.黄河流域先行区生态得到系统保护
(1)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锚定先行区建设目标,建立专班工作机制,印发《泰安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十大行动”等,深入打好环境问题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深入节水控水等攻坚战,在纵深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上“走在前”。
(2)推进东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强化东平湖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金山片区裸露山体修复工程,完成修复治理2100亩,新增造林3027亩;沿黄河、环湖建设生态廊道示范林1000亩,贯通生态廊道74公里;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完成图斑治理100个,治理面积591.79公顷,治理率达88.7%。同步推进水生态恢复,累计实施湿地修复面积1239亩,连续6年记录到全球极危物种青头潜鸭在东平湖越冬;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十四五”以来累计放流优质苗种1.05亿尾,湖区鱼类恢复至48种,水生植物达60余种。
(3)统筹大汶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大汶河流域生态修复,实施流域涵养林修复和河堤护坡水土保持工程,在泰安汶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宁阳大汶河省级湿地公园完成湿地修复项目5个,累计湿地修复面积233亩。严格落实生态流量调度要求,强化闸坝联合调度,保障各监测断面生态流量全年稳定达标。
7.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健全
(1)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印发《泰安市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涉重金属企业准入,落实减量替代,推进减排工程。全市17家重点重金属行业企业均纳入全口径清单,实施重金属减排项目1个,提前完成规划重金属减排任务。
(2)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开展化学物质统计调查,“十四五”期间完成223家次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核查,累计建立50个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底数;加强涂料产品质量监管,“十四五”期间,抽查合格率100%。
(3)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对全市52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线上线下检查,全市38家放射源持证单位安装视频在线监控,完成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计划。
(4)健全完善环境应急响应体系。强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督促全市2200余家企业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积极推广“南阳实践”经验,完成大汶河、麻塔河、柴汶河、康汇河等7条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方案编制,宁阳化工园完成全国首批“一园一策一图”试点,有关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刊登。建立“山东省(泰安)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成立市县两级环境应急与监测队伍,组织演练60余场,守住了环境安全底线。
8.现代化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1)构建系统高效的组织领导机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出台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包保、督导、考核、约谈、问责、有奖举报等制度,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格局。
(2)完善依法规范的企业责任与执法监管体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市持证企业1463家,登记管理9806家;严格落实《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强化执法监管效能,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非现场监管手段运用,非现场执法比例达到45%以上。
(3)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共建格局。成立全市生态文明宣讲团,组织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生态文明宣讲教育及绿色低碳志愿服务等活动1000余场;开展最美绿色家庭选树、美丽庭院建设,带动5.8万户家庭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题普法直播,吸引超30万群众观看;20家单位获评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数量在全省领先。
(4)优化升级全市监测网络。持续优化升级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十四五”期间,建成大气国控省控站15个、乡镇站77个、热点网格200余个,水质国控省控市控站16个、水质微站4个,新建泰城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10个;各县市区监控中心于2023年底全部完成资质认定,显著提升县级监测能力;推进“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等智慧监管项目建设,为13个业务系统提供云资源服务,汇聚生态环境领域数据约4.8亿条;全市年均获取人工监测数据约16万个、自动监测数据超1000万个,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经验
(一)亮点工作
1.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实现国家级和省级督查激励“双丰收”。
泰安市连续两年在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先后被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评为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十四五”期间,泰安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稳居全省内陆城市前列,水环境质量指数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3位,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始终保持100%,6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3年实现“全优Ⅲ”,尤其是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水环境质量指数改善幅度分别位居全国第8和第7位,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2.美丽河湖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形成可复制的黄河流域系统治理范式。
以系统构建“国家级引领——省级覆盖”的美丽河湖体系为目标,坚持高位推动与系统治理相结合,成功创建东平湖国家级优秀案例与海子河、康汇河、天平湖等省级美丽河湖示范,建设省级幸福河湖6条,大汶河东平县段成功入选全国幸福河湖优秀案例。通过“三水统筹”治水路径,全市高标准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城乡管网改造和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创新运用EOD模式、水生态评估试点和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流域精细化管理。目前,全市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形成了基础设施全提升、治理模式全创新、生态产品全优化的“泰安实践”,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系统治理范式。
3.综合运用防治体系和关键技术,地下水污染防治实现重大突破。
以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为契机,通过构建“创新技术+信息化管理”防治体系,解决了全市地下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微创手术”式渗漏修复和岩溶区精准溯源技术为核心,实现低成本高效治理,并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多维联动预警”管理体系,推动地下水V类水占比显著下降,为北方岩溶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了系统解决方案。
4.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走在前列,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建立健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更加清晰。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等多项国家级生态荣誉为基础,构建从核算到交易、从补偿到金融的全链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为省级试点,其GEP/VEP核算成果连续获省级评审“好”等次并获奖,探索出品牌增值(主导建立“山东煎饼”区域公共品牌)、产业融合(九女峰示范区带动村集体年均增收20余万元)、权益交易(水权交易水量全省前列)及电商赋能(农产品网零额年增约17%)等多元转化路径。
5.盐穴储能项目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建成全国绿色低碳发展标杆。
泰安肥城经济开发区实现了从全国最大的井矿盐生产基地向建设全国规模最大的盐穴储能示范应用基地的转变,依托分布在2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盐穴,打造“前端扩能建穴—中端盐穴储能—后端建网延链”的产业发展路径,盘活资源发展盐穴储能,打造新型储能产业示范基地。预计在建在运盐穴储能项目总规模达3480MW后,年可发电58.5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556.8万吨。该工作获选全国“2025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6.依托智能涂装“绿岛”模式,成功探索工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新路径。
在新泰市建设了智能涂装中心“绿岛”项目,围绕“源头上减污、过程中增效、末端资源化、协同产业发展”理念,通过涂装原料替代、技术升级、循环利用等措施,实现涂装环节全流程直接或间接减污降碳。“绿岛”集群内已有41家涉涂装企业完成水性涂料替代,集群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超1100吨/年,降幅近80%。该项目2025年被评为生态环境部实践亮点工作。
(二)主要经验
一是坚持贯彻国家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十四五”期间,泰安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一系列工作要求和部署安排。自觉将上级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务实举措和实际成效,确保了规划实施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为全面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坚持高位统筹与系统谋划,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高质量发展全局。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实施《规划》及一系列专项方案,将生态环保目标深度融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各重点领域发展规划,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转型、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同频共振、一体推进。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与科技赋能,以创新驱动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面对结构性污染和历史遗留问题,摒弃“一刀切”思维,深入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充分运用“三线一单”、排污许可、环境信用评价等制度工具,实现差异化、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集成应用大气超光谱遥感、水质自动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应急指挥平台等科技手段,推动环境监管从“人防”向“技防”“智防”转变。创新探索地下水“泰安模式”、盐穴储能、“绿岛”项目等,以技术创新破解治理难题,依靠科技和制度创新,实现环境治理能力跨越式提升。
四是坚持协同发力与多元共治,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强化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农业、水利等部门联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畅通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环保进校园”、绿色家庭建设、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人心,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四五”期间,泰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一系列结构性、根源性、长期性的问题依然存在,并将在“十五五”期间成为必须攻克的堡垒。
(一)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任务依然艰巨
产业结构偏重:钢铁、水泥、化工等传统重工业占比较高,其能源消费和排放总量依然庞大,路径依赖尚未根本打破。尽管完成了落后产能淘汰,但存量企业的绿色化、低碳化改造仍需持续投入。
能源结构倚煤:新能源发展较快,但煤炭消费总量和比重依然较高,特别是在供热、工业炉窑等领域,清洁能源替代面临技术和成本瓶颈。
运输结构待优化:虽然“公转铁、公转水”取得进展,但公路货运占比依然偏高。内河航运潜能尚未完全释放,多式联运“一单制”的便利性和经济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瓶颈制约
空气质量“防反弹”压力大。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不高、稳定性不足,移动源、扬尘源、餐饮油烟治理以及工业企业治理、烟花爆竹管控、清洁取暖等工作不同程度存在短板弱项。
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不稳固。全市水环境基础设施仍不完善,水环境质量不稳定;农业面源污染和城市面源污染监管治理难度大,已成为影响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土壤固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土壤固废环境形势总体安全稳定,但仍有较多隐患。部分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固废危废风险管控形势严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管理不到位,农业废弃物未有效利用。
(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
泰安拥有“两山一河一湖”生态格局,以及山水林田湖要素齐备的天然优势,但生态保护总体成效不突出,矿山生态保护治理任重道远,东平湖流域生态敏感区保护不到位。
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不足:生态红线内外的生态系统仍存在碎片化问题,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治理体系与市场化机制尚不完善
环境治理过度依赖行政手段,市场化、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社会资本参与度有待提高。
数据壁垒依然存在,生态环境数据与经济、规划、交通等部门的共享融合不够,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决策能力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