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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延安市安塞区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实施方案》(塞农发〔2026〕102号)项目有关要求,现对项目公开征集申报。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二、建设内容、补助对象、标准及支持环节
(一)项目建设内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规范财务管理,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
(二)奖补对象:补助对象为纳入全国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主体,其中合作社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
遴选的项目主体必须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并通过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吸纳就业、农业社会化服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农机类、粮油类、采用绿色生产技术的主体及由退役军人、残疾人、农二代(返乡大学生)领办的主体。
(三)资金支持环节:资金可用于项目主体从农业生产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的关键环节(不包括办公室、围墙、路面等非必要设施建设),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注册商标,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等。资金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支付人员工资,购买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农膜、果袋等一次性农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平均量化到每个合作社成员。
三、申报主体条件
补助对象为纳入全国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主体。
四、公示时间
征集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7月30日止。请有意愿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公示期间向我单位申报,如实填写项目申请表并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简介、等级证书及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小飞,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延安市安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延安市安塞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站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