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2026年度化学药品类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26
发布于
福建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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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因日常检验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批化学药品类耗材,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2026年度化学药品类耗材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158,600.00),本项目采用总价与单价双重控制,投标人报价超过报价单中项目单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金额。合同期内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金额,若累计配送金额达到中标金额,应立即停止服务,并及时反馈采购人。若造成超额,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若投标人自行运输危险化学品,须提供自身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危险化学品,须提供运输方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及双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运输委托协议。

4.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或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处盖章。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招标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数量,详见附表1

附表1 化学药品类耗材采购项目与数量表

序号

名 称

技术指标

单位

预计数量

单价控制价(元)

1

片状氢氧化钠

技术指标参见报价单

kg

1000

7

2

磷酸三钠

技术指标参见报价单

kg

10000

5

3

无水亚硫酸钠

技术指标参见报价单

kg

1000

6

4

碳酸钠(工业级)

技术指标参见报价单

kg

3000

5

5

磷酸三钠(食品级)

技术指标参见报价单

kg

1200

20

6

碳酸钠(食品级)

技术指标参见报价单

kg

2000

5

7

防垢剂

技术指标参见报价单

kg

400

24

8

二甲基酮肟

技术指标参见报价单

kg

250

100

9

磷酸二氢钠

技术指标参见报价单

kg

600

20

备注:

(1)本项目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结算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2)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龙岩市境内)。

3.合同期限:合同履行时间采用两种形式,以其中一种先履行完毕,此招标合同即为结束。具体为以下两种形式:

(1)以合同总金额为截点;

(2)以合同签署日之后一年整为时间截点。

4.中标人在采购人最终验收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通知,按实际需要(分批/次)在7个工作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每批次供货,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经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数量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3.投标人承诺具备所有采购危化品的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资质文件等证明材料。交货时需随附安全警示标签,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六、保密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中标人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如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泄密,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违约情况

1.若中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视同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及赔偿采购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若中标人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采购人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按该批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直接扣除,服务期内若出现三次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货,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的,经查实,中标人须支付该货物价格三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货物验收后,中标人应对由于产品质量缺陷、其他内在缺陷等原因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负责,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6.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八、验收与付款方式

双方每半年进行一次总体验收、结算,前期不付预付款。验收通过后,中标人提供金额正确的增值税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对公转账支付该批次货款。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资质文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2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与附件3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1《报价单》一致,加盖公章)。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检管室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州工业园民园路47号 邮编:364000

3.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报价单.doc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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