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开发区珠江道中佳大厦六层部分办公房屋出租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22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标的描述: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 秦皇岛开发区珠江道中佳大厦 3.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335)-387 8832 4.意向承租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承租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踏勘后报名时需签署提交盖章版《踏勘确认函》。 5.本次出租资产包括秦皇岛开发区珠江道中佳大厦六层9-1/13轴1号、2号123.44平方米;3号、4号125.26平方米;5号、6号123.44平方米;7号61.72平方米,合计433.86平方米。 6. 出租标的水、电、暖开通,以及现有设备(设施)、软装修等均为原租户添置,出租方仅保证出租物主体结构的权属,意向承租方需自行考虑原租户搬离后添置物被拆除恢复毛坯或搬走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如选择承接原租户遗留装修、设施、设备等,需自行与原租户协商沟通,期间产生费用或纠纷需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因水、电、暖改造中和使用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且装修改造期间不得扰邻。 7.承租方使用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第三人;承租对房屋的改造或装修,须保证房屋结构安全,费用自行承担;租期结束后,承租须保持房屋现状;如承租方需要拆除设施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同时房屋必须恢复到出租方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8.租赁期间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缴纳。 9.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 用途:商业用地/办公 转让条件: 1、本次租赁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0元的正整数倍。 2、承租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的,出租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出租标的资产。 3、交易价款结算: 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生效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受让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