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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北部新区实验学校设备采购前期调研公告
为保障新建学校顺利办学运营、规范日常管理,满足海丰县北部新区实验学校设施设备采
购需求,充分掌握市场相关情况,拟对“海丰县北部新区实验学校设备采购”进行项目前期调
研。现委托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欢迎符合要求的填报单位参加。
一、
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单位:海丰县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海丰县北部新区实验学校设备采购
(三)调研编号:GDHZ2026DY003
(四)调研内容:市场价格调研
二、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1:海丰县北部新区实验学校设备采购-调研需求书
三、填报要求
(一)填报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
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分支机构投标(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
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国
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
式详见附件 2);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
详见附件 2);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
详见附件 2);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2);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2)。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
2
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本项目调研活动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
(三)提供《市场调查价格表》(格式详见附件 3)。
四、递交时间、地址、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
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 4 栋 2502。
(三)递交方式: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并加盖鲜章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注:填报资料包
含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Excel 可编辑版本及 PDF 盖章版本,所填报的资料必须清晰可见,超
出规定时间递交填报无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名
称: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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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