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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乐镇丰产村拟对“怡乐镇丰产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2025年秸秆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业主:怡乐镇丰产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二、项目实施地点:江安县怡乐镇丰产村。
三、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轮式拖拉机1台、打捆包膜机3台、青饲料收获机1台、秸秆粉碎还田机2台进行采购。
四、项目工期:15日历天。
五、项目最高控制价:本工程预算控制价为49.9万元(大写:肆拾玖万玖仟元整),参加企业谈判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为无效谈判文件。
六、资金来源:资金为上级财政下达资金。
七、竞选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具备农业(农用)机械销售和服务能力,即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农业(农用)机械销售;具有机械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农机修理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1名;供应商具有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证书和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含农业(农用)机械);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八、竞争性谈判参选保证金:
在参加竞争性谈判报名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公告的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参选保证金凭证,参加竞争谈判单位应将参选保证金以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如被确定为承包单位,保证金将转作履约保证金,如未被确定为承包人,竞争性谈判结束后7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参选保证金缴纳账户:江安县怡乐镇丰产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账号:6*开通会员可解锁*02395 ,开户行: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强壮支行。
九、竞选人如有下列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选人在交纳保证金以后放弃竞争性谈判的。
2、各参选公司第一轮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自身第一轮报价。高于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参选保证金不退还。
3、竞选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
十、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资格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并须出示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加盖单位鲜章)。
4、单位报名函原件。
5、参选保证金凭证。
6、以上资料在报名时提供,凡缺以上任何一件证件者,招标人不得接收其报名,报名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
十一、报名及领取资料时间地点:请凭此公告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江安县怡乐镇丰产村民委员会报名及领取谈判资料,过时不候。
十二、确定实施单位方法:采用二轮报价法,以第二次合理最低报价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三、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以及项目结算方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四、联系方法
单 位:怡乐镇丰产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