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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或受托处置下列实物资产,拟进行组包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基准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元
| 序号 | 所有人名称 | 实物资产名称 | 类型 | 数量 | 所在地 | 资产情况 | 抵债金额 |
| 1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 轮转印刷机 曼罗兰UNIST70 | 机器设备 | 1台 | 抚顺经济开发区中兴东二街26号厂房内 | 设备闲置多年,未进行维护保养,零件缺失,无法继续使用。 | 535,024.00 |
| 2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 手提袋糊底机 百益包装BY-ZYJ | 机器设备 | 1台 | 抚顺经济开发区中兴东二街26号厂房内 | 设备闲置多年,未进行维护保养,零件缺失,无法继续使用。 | 7,412.00 |
| 3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 手提袋糊底机 百益包装BY-ZYJ | 机器设备 | 1台 | 抚顺经济开发区中兴东二街26号厂房内 | 设备闲置多年,未进行维护保养,零件缺失,无法继续使用。 | 7,412.00 |
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并能够接受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资产原债务人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公告期限: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意向购买者可登陆中信金融资产网站(www.famc.citic)查询或与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风险提示:本次处置为实物资产,实物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上述实物资产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依法抵债资产,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法律文书为准,以上内容我分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404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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