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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下正街106号
邮 编:644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三批次)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凤凰大道南侧横七路以西 XC-A-02-10、XC-A-02-12 地块 |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总建筑面积75422平方米,其中实训楼26169.13平方米,图书阅览室及大学生活动用房3669.36平方米,食堂、大学生活动用房等8126.57平方米,学生宿舍35459.76平方米,后勤附属用房及其他配套用房1190.69平方米,连廊806.65平方分米,以及购置设备设施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
施工期: 1.废气:设置封闭围挡,湿法作业,裸土覆盖。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4.固废:废包装材料经过收集后交给废品收购公司收购;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 营运期: 1.废气: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实验废气由通风橱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溶液配置/稀释废水、实验器皿清洗用水经格栅沉砂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合理安排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振基础。 4.固废:生活垃圾、格栅池浮渣收集后打包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餐厨垃圾回收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实验室一般固废收集后打包定期外售专门的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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