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23
发布于
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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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下正街106号

邮 编:644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三批次)项目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凤凰大道XC-A-02-11地块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8427平方米。建筑内容包括教学楼8790平方米、综合实训楼10520平方米、学生宿舍23826平方米、学生生活服务用房5291平方米等主体工程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施工期:

1.废气:设置封闭围挡,湿法作业,裸土覆盖等。

2.废水: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和沟通协调。

4.固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运到城市建设监管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

1.废气:实验室废气经“干式酸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3m排气筒排放;危废间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3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2.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格栅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水经“污水调节池+A/O+MBR+沉淀池+污泥池+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门窗、减震基础等。

4.固废:生活垃圾、动物饲养房废弃垫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浮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格栅池浮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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