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恳请审批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城镇03单元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甬自然资规〔2025〕1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城镇03单元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注重整体谋划。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与周边区域功能板块统筹协同,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三、强化风貌塑造。要关注整体空间品质,注重沿联丰路、塘河等重要城市界面的空间塑造和建筑风貌塑造,构建和谐共融的良好风貌体系。
四、加强科学管理。要合理制定和提出各项控制指标、引导性要求,作为下阶段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接文后,你局要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发(2025)9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