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恳请批准2026年宁波市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的请示》(甬自然资规〔2026〕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等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持续提升土地资源要素统筹保障和调控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2026年宁波市土地储备供应计划。
二、加强统筹研判。科学研判土地市场形势,把握好土地供应规模、结构、节奏和时序。坚持目标导向,抢抓政策机遇,充分利用好本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重启的政策窗口,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强化计划执行。加强部门与属地政府协同,压实各方责任,加快推进做地收储,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切实保障土地储备供应计划执行到位。因土地市场形势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的,需报市政府同意。
接文后,你局要严格督促计划执行落实,确保土地储备供应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宁波市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发(2026)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