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海曙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海曙区老城片区等10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海政〔2025〕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曙区老城片区、石碶街道、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是各乡镇、街道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市域一体化发展战略。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城镇开发边界外不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的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确保各乡镇、街道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高质量完成。到2035年,老城片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0023万亩。石碶街道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49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3656万亩。集士港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43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7134万亩。古林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20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929万亩。高桥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98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669万亩。横街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63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49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1285平方千米。鄞江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33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367万亩。洞桥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64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718万亩。章水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773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733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4.8493平方千米。龙观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491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474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5.3647平方千米。规划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化调整应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推进与宁波枢纽规划衔接、功能配套、产业协同和要素互通,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严格保护和集中整治绕城高速周边等重点耕地集中片区,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拓展蔺草、贝母、樱花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筑牢四明山重要生态屏障,维护森林等特色生态系统,推进重要山体的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提升中心城区能级,引导外围乡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加快产业升级和产城融合发展,聚焦先进制造业,整合优化产业平台,创新引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望春战略产业园等高质量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分类引导村庄规划布局,统筹村庄保护、建设、整治空间,构建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的镇村体系。
四、营造美好宜居城乡空间。统筹教育、文化、医疗、体育、养老、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居住空间布局,加快建设社区生活圈。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齐短板,改善人居环境。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管理要求,做好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它山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天一阁、宁波历史城区(海曙片)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活化利用。落实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加强姚江、奉化江、五龙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沿线的景观风貌管控,尊重自然山水和乡村肌理,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打造现代化和美乡镇。
五、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构建与宁波枢纽联通链接的大交通体系,提升都市对外辐射能力,加强跨区域通道建设。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提升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加强规划管控,对宁波枢纽周边重大基础设施采用虚位控制,并对涉及区域实施特别管控。
六、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森林、矿产、水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修复,推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统筹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土地复合利用,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
七、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健全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宁波市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发(2025)6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