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发可回收液体火箭制造厂房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含安装)异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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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安徽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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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年产20发可回收液体火箭制造厂房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含安装)(项目编号AHLX-CG-2025-113)”招标文件异议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编制依据中“3、工程税金费率:工程税金费率:安徽省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造价(2019)7 号文《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税率按 9%计取。”;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6 条中“注:中标供应商收款前须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法规与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3%)。因发票税率与协议约定税率不一致,而导致税额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将税额差额从未支付的货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问:以上两处要求的税率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税率以13%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 综合评分,第 1 条,投标人业绩,“ ①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

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问:若投标人拟提供的业绩合同无法体现空调采购或安装金额,需提供哪些

文件作为证明资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26页招标人推荐品牌表如下:

疑问:我方认为第一项冷水机组第七项多联机第八项分体机一线国产品牌格力美的均在推荐品牌内,但是第四项空调箱第五项风机盘管国内一线品牌只有美的在内,格力作为一线空调品牌却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有失公平公正,违反招投标法。建议增加格力品牌。

回复:招标人推荐品牌表第四项空调箱和第五项风机盘管均增加格力品牌。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 称:安庆经开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创业路滨江新区孵化中心 B1 号楼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联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北侧宜海格林镇 C 区商业楼七层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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