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关于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项目手续咨询服务的询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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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09
发布于
内蒙古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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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现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合法产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咨询服务机构),具体事宜如下:

一、服务内容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咨询服务;

2.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3.本次征集的咨询服务机构,主要为我单位提供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建筑的竣工备案审查意见办理、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办理、全面归集整理前期所有办结手续材料、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以及由我单位委托办理的全部事项。

二、资格要求

咨询服务机构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记录;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核心采购内容

供应商须为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提供不动产登记手续全流程咨询及代办服务,协助医院完成现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合法产权登记相关全部手续办理,确保不动产产权清晰、登记合法有效。因本项目所使用土地登记在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名下,本次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先行办理至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不动产整体权属证书项下,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梳理、核查医院现有不动产(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建设审批、历史手续等全部基础资料,排查手续缺失、资料不全等问题,并形成专项问题清单及解决方案;

2.协助办理现有建筑竣工备案审查意见相关补全、补办、咨询及材料提交工作,对接主管部门完成流程推进;

3.协助办理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相关咨询、核算、申报、缴费对接及凭证归集整理工作;

4.全面归集、整理、装订、归档本项目不动产登记前期所有已办结、在办、待办手续材料,建立完整档案台账,确保资料齐全、规范、可查;

5.全程协助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确权登记) 全部手续,包括材料准备、窗口申报、流程跟进、问题协调、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等全环节工作;

6.配合医院对接自然资源、住建、人防、档案等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疑难问题;

7.完成医院委托的与本项目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其他咨询、代办及配套服务事项。

(二)服务标准与要求

1.资质与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指派固定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服务团队,团队人员具备不动产登记、建设工程手续办理相关专业知识及实操经验,熟悉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竣工备案、人防缴费等政策流程,能够高效对接各主管部门。

2.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过程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确保所有手续办理合法合规;

(2)资料整理规范、完整、有序,档案台账清晰可追溯,无遗漏、无缺失;

(3)主动跟进办理进度,及时向医院反馈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做到高效沟通、及时响应;

(4)严格保守医院不动产信息、财务信息、内部资料等商业秘密及涉密信息,不得泄露、外传。

3.服务时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且医院提供基础资料之日起,在政策允许、资料齐全的前提下,高效完成全部委托服务事项,直至取得不动产首次登记权属证书,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搁置办理流程。

4.责任与履约要求

(1)供应商须对提供的咨询意见、代办服务的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因供应商失误、疏漏导致手续办理延误或无法完成的,承担相应责任;

(2)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服务费用、转包、分包服务内容,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

(3)服务完成后,向医院移交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权属证书及相关办结凭证。

(三)服务成果要求

1.提交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档案资料汇编1套(纸质版+电子版);

2.协助医院取得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首次登记);

3.提交本项目服务工作总结报告1份;

4.完成委托范围内所有手续办结证明、缴费凭证、备案文件等全部成果资料移交。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北1楼104综合保障科办公室递交询价材料并签到;提交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资质证明相关文件;

5.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注: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

五、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1.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逾期递交的文件不予接收。

2.询价会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北京时间)

3.询价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北1楼104综合保障科办公室

4.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考量供应商资质、服务方案、报价、业绩等因素确定中标单位。

5.注意事项:开标当日,供应商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并到达开标现场,现场填写报价单。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48号

联系人:彭宇超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其他事项:

1.本询价公告在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递交的询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律不考虑委托合作。

3.我单位将根据咨询服务机构提交的资料,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综合考量确定咨询服务机构;

4.凡参与本次资料递交的咨询服务机构,均视为认可本公告全部内容,提供的资料要真实有效,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和违规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所提供的材料我单位将留存档案,不予退还。

5.我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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