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8:50:03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开平市宏仕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用橡胶配件1000吨、汽车用塑料配件5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开通会员可解锁*01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5293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年产汽车用橡胶配件1000吨、汽车用塑料配件500吨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开平市宏仕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开平市第二(苍城)工业园二区7号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3511.68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从事汽车用橡胶配件和汽车用塑料配件的制造,年产汽车用橡胶配件1000吨、汽车用塑料配件5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配料、投料、密炼、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注塑工序产生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区尾水集中深度处理厂。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废水交由零散废水单位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粉尘渣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塑料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橡胶边角料回用于工序重新开炼;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