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11月13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辽宁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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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 年 11 月 13 日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1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2025 年 11 月 19 日(5 个工作日),

自公示公开之日算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 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12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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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锦 州 锦 泰

精 细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辽宁省锦州

滨海新区黑

龙江街三段

4#(辽宁省

锦州滨海化

工 产 业 园

区)

锦州锦泰精

细化工科技

有限公司

辽宁博 创环保技术

有限公司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位 于 辽

宁 省 锦 州 滨 海 新 区 黑

龙江街三段 4#(辽宁省

锦 州 滨 海 化 工 产 业 园

区)企业现有污水站内

和厂区西北侧空地,建

设化验室和 216m2 甲类

库 房 。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258m2 , 建 筑 面 积

258m2,投产后用于锦

泰 化 工 原 料 的 贮 存 及

产品质量检测。

运营期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化验室排放的废气收集后依托厂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处理,依托污水处理站 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废水依托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

锦州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企业废水排口的排放浓度须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锦州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取严)。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

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4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试剂/

药剂瓶、废一次实验器皿/手套、废活性炭依托厂内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到厂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和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要求,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无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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