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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922604952 | 项目名称 | 安田片区已征未拆房屋公开招租 |
| 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汤坑路5巷1号 |
| 面积/数量 | 2429.36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权属证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2.5年(自物业移交之日起计算)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4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第二年不增加,第三年递增2% |
| 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自租金起算之日起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周期租金,首期租金自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由碧岭街道办事处直接向成交人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将物业租金上缴财政非税账户) | 资产用途限定 | 宿舍(出租用途仅限于居住)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须承诺该房屋用途仅限于居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生产经营、仓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景。2.因招租价基于承租方按300元/㎡的投入装修改造价值予以相应扣减。承租方承租后,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改动房屋承重墙体的前提下,须按不低于300元/㎡(含本数)的装修改造标准进行必要的内部装修改造,装修方案须报招租方备案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无论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或届满,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部分均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向招租方主张任何补偿或赔偿。3.承租方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治安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做好相应台账,以备相关主管部门检查。4.在租赁期限内,若该房屋所在区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提前30个工作日向承租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协议自通知载明的终止日期自动终止,承租方应在通知期满后30日内完成清退和搬离:(1)该房屋所在区域正式发布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公告;(2)该房屋所在区域正式发布土地出让公告;(3)因城市规划调整或公共利益需要,招租方上级部门要求收回该房屋的;(4)承租方违反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房屋,经招租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未改正的;(5)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因提前终止协议产生的所有搬迁、拆卸、运输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安置费用、搬迁补偿、装修补偿或违约赔偿。5.本项目主体消防手续暂未办理,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活动前,须充分了解并确认本物业现状,审慎评估该物业是否符合自身经营规划与使用需求。若成为本项目成交方,自行负责物业的场地清理、改造装修及全套消防手续的申报、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与相关责任。消防手续办理完毕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报送招租人留档,且必须在消防手续办理完成并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后,方可居住。成交方不得以物业无建筑规划许可、无主体消防、消防手续办理存在困难等任何相关理由,主张本次招租行为无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履行合同义务。6.其他履约条件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拟出租资产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汤坑路5巷1号,为一栋8层的房屋,无房产证(物业的产权归政府所有,现由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实际管理)、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主体消防,建筑面积约2429.36平方米。二、房屋现为空置状态,无遗留人员居住,现状门窗已无,水电不通。物业移交日期:租赁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管理单位将在成交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整移交场地至承租单位。三、报名方式和时间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响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期间自行下载招租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准备电子响应文件。相关操作意向承租人可至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承租方)”进行了解;“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可至阳光租赁平台-“资料下载”中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同时下载“深圳交易集团CA下载”。相关链接如下: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1.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响应无效。2.意向承租人须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网站交易公告开标时间,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交易公告“交易机构信息”。4.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5.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四、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照竞争性谈判(综合评分-评定分离)组织评审。五、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现场踏勘联系人:鲁波,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六、交易服务费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按照《缴费通知书》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七、交易保证金的处理1、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2、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以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出租方和成交人共同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经交易实施机构确认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原路退回。3、成交人如有需要,可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实施机构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承租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首年1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履约保证函的形式提供。承租单位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并非承租单位预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 其他 | 承租单位自行承担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网络通讯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经营费用及使用费用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人,由招租方对意向承租人上传至【阳光租赁平台-报名资料】中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承租人,由评审专家对意向承租人上传至【阳光租赁平台-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初步审查意见以评审专家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意见为准,不对【阳光租赁平台-报名资料】中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公开招租挂牌条件出租给唯一报名者(若进入了响应文件开启环节,则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响应报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59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租,承租后不得整体转租、经招租人同意后可分租。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由意向承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至【阳光租赁平台-报名资料】中):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应答文件格式”;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应答文件格式”;4.谈判应答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应答文件格式”。(二)由深圳交易集团坪山分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查询,以交易集团查询为准的证明材料: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意向承租人相关信用信息;2.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以阳光平台系统查询的到账时间为准)。注: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人,由招租方对意向承租人上传至【阳光租赁平台-报名资料】中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承租人,由评审专家对意向承租人上传至【阳光租赁平台-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意见以评审专家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意见为准,不对【阳光租赁平台-报名资料】中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59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59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
| 联系人 | 杨工/李工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坪山区政府物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深坪府〔2020〕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2.招租人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10.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13.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3.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13.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13.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13.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13.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招租人和交易集团损失的,招租人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