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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
一、采购单编号: P-TP-25-00000224
二、采购单名称:高阳厂吊车租赁服务
三、首轮应答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3:18
四、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五、采购执行单位: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
六、采购执行人:刘明
七、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竞谈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1 | 吊车维修|16吨、25吨汽车吊 | 160 | 台班 | 1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高任路109号 | 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 |
九、报价要求:
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甲方每季度统计吊车使用情况,经双方共同确认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季度吊车租赁费用。付款前乙方提供本次付款金额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其他内容:
3.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 3.2吊车需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定期通过安全检验,操作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3在中国境内相同行业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业绩,且业绩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 3.4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除外)。 3.6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事业单位除外)。 3.7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发布日期: